11330700765235100H/2019-00082
金华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市国资委
2019-09-12
主动公开
朗读
一、金华市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根据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工作。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及措施研究,协调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问题。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国资委部门决算包括:金华市国资委及委所属金华市国有企业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属本级预算。
金华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无纳入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金华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56.9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18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6.9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5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48%;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万元,占收入合计0.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58万元,占77.77%;项目支出194.31万元,占22.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1.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2.18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9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上年有所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31万元,占12.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31万元,占2.6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690.21万元,占79.4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0.05万元,占5.7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2.78万元,支出决算为8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主要原因是军转干生活补助等专项经费年中下达。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干部活动因时间冲突未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1.3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相应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相应养年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军转干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年中统一追加,委本级年初部门预算不申报此专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5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相应医疗费用。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1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3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相应运行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减。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3.9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年中追加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占7.4%,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52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2017年及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年初预算下达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租用费等支出。2018年度我委公务出行租车次数减少,外出调研等租车费用在公共交通费中予以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国资办来金调研考察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批次同比上年也有所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3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国资办来金调研考察等支出。接待39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金华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9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8.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国资委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监管业务费及安全维稳普法慰问等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监管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92.6%。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市国资国企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强谋划、强执行、抓落实,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完善国资监管、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国企整合重组取得实效、国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截至2018年12月底,市本级监管企业资产同比增长10%,所有者权益增长10.9%,营业收入增长5.6%。在2018年市直单位综合考核中,市国资委为表扬单位,并获进步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国有企业来说,当前既需要解决好体制性、结构性、素质性的诸多短板问题,又需要有效应对持续加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完成稳增长任务的难度将明显加大。对于国资委来说监管工作明显加重。国有资源整合有待继续推进,国资监管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改进措施: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和问题考虑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和预案准备得更充分一些;更要坚定战略自信,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新时代重要战略机遇,抓住有利条件,调动有利因素,努力开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安全维稳普法慰问等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主要产出和效果:圆满完成全国、省、市“两会”、第五届互联网大会、进博会等重大会议及重大节日安全维稳各项任务;做好信访处理回应职工诉求,有效受理信访事项81起,同人同事存件5起,信访件处理回复率100%;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做好重点信访案件调处,维护国资系统和谐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二是匿名反映情况难以答复问题。三是不合理反映诉求无法处置。四是反映国有资产流失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难以协调。很多反映国有资产流失的信访事项,涉及的企业不属于国资委监管范围,但信访者往往认为国有资产流失就是国资委的责任,难以解释和协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汇报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对于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协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完善信访人登记要素。与信访局加强沟通,争取在第一环节掌握信访人的基本信息,形成信访工作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政策解释,疏通思想症结。协同所在地政府,加强政策解释,疏通思想症结,做好安抚工作。四是厘清权责范围,明确监管范围。根据三定方案,厘清监管权责,做好国资监管工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我委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因没有满足2018年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及预算指标大于50万元(含)且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没有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分项说明内容不可缺失)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