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5235100H/2019-0001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11-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负责人:张维源
  • 联系方式:0579-83183982
  •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7楼
  • 公开(监督)电话:(公开电话)0579-83187885 (监督电话)0579-82913510
  • 网站地址:gzw.jinhua.gov.cn
  • 邮箱地址:jhsgzw@yeah.net
  •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 14:30-18:00 冬令时: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 机构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金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或负责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核准,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