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5235100H/2019-00016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2019-11-14
主动公开
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朗读
机构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金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或负责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核准,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