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5235100H/2021-05172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国有企业,政府机关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金华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1-11-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金华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1-11-30 14:37:07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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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字〔2019〕16号)和金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分工>的通知》(金国资发〔2021〕80号)要求,组织各处室全面梳理了金华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

    现将《金华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国资委

    2021年11月2日


    金华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1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企改处

    牵头拟定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战略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

    企改处

    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企改处

    负责所监管企业功能分类,并根据企业职能定位,指导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企改处

    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主业范围,并根据企业主业定位,指导企业进行动态调整

    企改处

    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及措施建议;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

    企改处

    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制订和完善项目投资制度,建立项目投资负面清单;指导所监管企业基金设立、管理工作

    企改处

    负责研究提出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的政策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

    企改处

    负责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企改处

    负责审批所监管企业注册资本金增减变动事项

    企改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

    企改处

    审核所监管企业发行债券方案等事项

    财考处

    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财考处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指导和监督

    政策法规处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政策法规处

    制定市本级国资总体信息化规划,联络协调市国资系统数字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室

    2

    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

    财考处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订和完善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具体实施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财考处

    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

    财考处

    研究制订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工作

    财考处

    负责审核、指导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解散、关停等重大事项

    企改处

    制订或审批、修改所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负责对所出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提出审核意见

    企改处

    3

    根据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党建概念股中的意见和建议

    党建人事处

    负责市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归口管理企业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归口管理企业抓好清廉国企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党建人事处

    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党建人事处

    协助开展中央所属在金企业党建工作

    党建人事处

    联系市属企业的工会、团委、妇联,指导市属企业落实工会、青年、团委、妇女和统战、对口工作、山海协作等工作

    党建人事处

    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党建人事处

    指导监督市属企业人事管理工作

    党建人事处

    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党建人事处

    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

    党建人事处

    指导市属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党建人事处

    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

    财考处

    4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

    参与对所监管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监事财管中心

    协调指导监事、外派监事、财务总监与派驻企业及有关单位、委内各处室的工作

    监事财管中心

    参与拟订派驻监事、财务总监的企业名单

    监事财管中心

    受市国资委委托负责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报告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其他监督成果的落实、运用

    监事财管中心

    做好专职监事、财务总监的招录、聘用、考评等工作

    党建人事处

    监事财管中心

    审核市属企业职工监事人选

    党建人事处

    指导市属企业监事建设工作

    监事财管中心

    5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组织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

    财考处

    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负责国资收益监缴

    财考处

    6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工作

    指导、督促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和谐企业建设工作,积极编制和发布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党建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7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负责制订完善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审核批准职责范围内的产权转让、增资、划转、处置等事项;监督和规范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行为;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各项交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企改处

    执行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具体办法,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

    企改处

    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

    财考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

    财考处

    组织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财考处

    承担市清产核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财考处

    承担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申报工作;承担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政府建立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建立全市国资监管系统工作交流、联系平台,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规范有序、全面覆盖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推动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

    各处室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

    事项

    相关

    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国资委

    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建议草案编制和执行等有关工作;负责监缴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1.《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浙政发〔2008〕25号);

    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金政发〔2010〕7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