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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资委关于《〈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市国资委
2021-08-11
主动公开
金华市国资委关于《〈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朗读
为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贯彻落实《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保障政策落地,依据金华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制定了《〈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华市国资委网站(gzw.jinhua.gov.cn),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507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处,邮编:321013。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gzw@yeah.net。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联系人:潘云霞,联系电话:0579-82068302。
金华市国资委
2021年8月11日
《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