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765235100H/2022-03783
关于《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金华市国资委
2022-03-22
主动公开

朗读
现将金华市国资委印发的《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市产业基金模式创新,更好地发挥市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金华市国资委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并结合金华市实际,起草了《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为9章32条,主要包括:
(一)总则。明确了产业基金的设立宗旨和总体架构。
(二)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市产业基金基本运作管理架构包括市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基金管理公司等。
(三)投资模式和要求。主要对基金投资模式、基金投资要求、定价依据、投资比例限制、子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四)投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及实施、投后管理和基金退出等程序。
(五)费用和收益分配。市产业基金按实缴货币资金额0.6%/年的比例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分配。
(六)基金退出。规范了基金退出方式、基金退出程序、基金退出价格、基金退出转让方式、基金提前退出的情形。
(七)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规范了基金的绩效评价、基金的综合考核、子基金的托管、合作方违约处理、基金的风险防控制度、基金的风险应对等内容。
(八)报告制度。明确季度、年度的报告要求。
(九)附则。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均为政策类项目。
三、适用范围
《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适用由金华市政府主导、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类投资基金。
四、文件术语释义
政策类基金:政府主导设立的投资政策类项目的产业基金。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8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国资委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张仲林,电话:0579-8318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