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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主要负责人解读
金华市国资委
2022-09-14
主动公开
朗读
解读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张维源
政策咨询电话:0579-83189852
一、制定《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办法参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等文件规定。
二、市产业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什么?
答:基金设立目的是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投资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服务招大引强。
三、基金投资模式有哪些?
答:《管理办法》规定市产业基金投资以定向基金的模式为主,也可采取直接投资和非定向基金的模式。
四、基金投资要求有哪些?
答:《管理办法》规定市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方式进行运作,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公开交易类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或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5.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规则。
五、投资决策流程有哪些?
答:市产业基金项目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及实施、投后管理和基金退出等。
六、《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办法自2022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