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65235100H/2024-0280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国资委关于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浦22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 成文日期:

    2024-06-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国资委关于金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浦22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日期:2024-06-18 09:10:59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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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在助推共同富裕建设中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的政策性引导。金华市国资委非常重视共同富裕工作,已经着手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推进共富走深走实。目前金华市国资委监管的金投集团组建了产业发展基金,并招引项目落户包括浦江在内的县(市、区)。下步,我们将引导市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参与县(市、区)国企项目投资,实现共同富裕与地方国企共赢发展。

    2.关于建议市人社局牵头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保障就业稳定方面的指导力度。市人社局等部门非常重视就业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一是培育做大我市零工市场,为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用工主体和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帮扶、技能培训、休息洽谈、纠纷调解等公共服务功能,整体提升全市零工市场服务质效。二是广泛动员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募集见习岗位。对被认定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的国有企业,省财政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被认定为见习单位的国有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在本单位就业,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三是市国资委正积极推动市属国企市场化转型,示范、引导各县(市、区)国企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如促进各类高技能人才就业。

    3.关于建议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融资支持和考核导向调整指导。市国资委支持县(市、区)国企提升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通过整合提升,做强做大做优企业,提高信用评级。市政府金融管理机构也将进一步疏通银行机构资金进入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地方国企创新更多金融产品。全面承接省“8+4”政策,积极谋划出台我市优化金融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清单,深入抓好“金华版”一揽子政策的迭代升级,引导金融机构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出台《金融支持十条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强化信贷融资支持、深化资本市场赋能、细化保险融担增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综合金融服务,探索政银企合作新模式,推动各类金融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地方国企,加强金融机构与地方国企之间的联系,促进地方国企高质量发展。